人生的意义:如何面对生活里的那些“恶”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文/王建平

人所拥有的任何东西都可以被剥夺,唯独人性最后的自由——也就是在任何境遇中选择自己的态度和生活方式的自由——不能被剥夺。——维克多·弗兰克

近期听到的两件事都颇为不幸且具有相同点。一件是某女生因为小区内一位老太太不牵绳遛狗而引发矛盾,遭老太太连续数个月的围追堵截而选择跳楼自杀。另一件同样是女生,因为房东拒绝退还房租而选择自杀。

我注意到评论这两个事件的文章中有这样一句话:如果那些选择轻生的孩子,能够更乐观开朗一些,能够更坚强自信一些,或许,就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了。同时,文章“一无既往”地透露,女生有轻微的抑郁症。

且不论这两件事本身的性质恶劣与否,作为一个心理咨询师,想从另一个角度去谈一谈这个现象产生的问题。我无意于将这两件事作为谈资以取得读者的关注,只是因为类似的事件还在不断发生,并且将来可能还会继续发生,如果某些人能够看到这篇文章,在遇见一些恶性事件时能够从另一个视角看一看自己,兴许能够避免悲剧的发生。如此而已。

在我以前的文章中曾经推荐过一本书叫作《活出生命的意义》,作者是著名的心理学家维克多·弗兰克。这本书不是当今意义下空泛谈论心灵哲学的作品,它包含了作者的自传与思考。之所以愿意在任何场合推荐这本书,其原因也恰恰在此:它是一个历经苦难之人的思考。弗兰克在本书中讲述了自己作为一个囚犯在奥斯维辛度过的岁月,他在那里失去了所有,包括深爱的妻子。与其他人不同的是,他度过这段岁月之后并没有表现出对个人命运的悲哀以及对黑暗历史的控诉,相反,他创造了一种称为“意义疗法”的心理治疗方式,在他剩余的生命中,他不断地将这种“意义疗法”用于治疗心理疾病。

书中的一段话让我印象极为深刻,大意如此:在奥斯维辛集中营的日子完全是非人式的,每个人都不知道明天是不是还能够继续活着,奇怪的是,恰恰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几乎少有人因绝望而自杀。

弗兰克总结了一个人经历苦难的几个阶段,分别为收容阶段、适应阶段、释放与解放阶段。在第一个阶段中,承受苦难的人会表现出惊讶、不接受以及绝望感,而在第二个阶段,他们会逐渐适应这种环境,到了释放和解放阶段,即苦难结束以后,他们会回头审视这种经历。对于很多人来说,真正的创伤不是来自于苦难本身,而是来自于意义的追问。因此,尽管在奥斯维辛自杀的人不多,但这些人在被解放后,很多人却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其中包括意大利著名作家普里莫·莱维。

我们去对比一下就会发现,无论怎样的苦难,大概很少有能和奥斯维辛相比的。开头所讲的这两位自杀的女生亦是如此。也难怪有许多人说她们的死很不值得。可惜的是,心理问题很难用“不值得”去比较。试问和生命比起来,又有什么事是值得的呢?两个女生之所以采取如此极端的行动,是因为她们要“以死抗争”。据说哪怕是在抢救过程中,其中一位女生也没有后悔自己的行为,并且执意要得到所谓的“道歉”。

一个没有陷入相同情境的人,很难去理解这种“以死抗争”背后的意义。甚至可以这样去阐述,假设这两位女生没有遇见这类问题,她们的人生顺风顺水,当她们看见别人采取类似行动时恐怕也会发出“不值得”的感慨。坚强、开朗、乐观,这些空泛的词眼对于陷入情况的人是毫无意义的。尽管我们总是倾向于强调理性的作用,但理性在心理学中发挥的作用远没有本能和欲望来得大。求生原本是人的本能之一,但在情境的作用下,固化思维所产生的负面效果难以想象,正是固化思维将两位女生拉入了“受害者”的漩涡。一个受害者在无助的情况下所产生的绝望感总是能够摧毁一个人的心理平衡,让人容易采取极端行为,不管这种行为是针对自己还是他人。而我们这些事后诸葛亮,也同样采用了固化思维,将事件分成好与坏、正与反的扁平二元论。这样的二元论寄希望于绝对意义上公正公平的外部环境(这样的环境我在历史上和现实中都找不到),正如一个人认为不快乐的人生注定是失败的人生,他们无视现实,将期望点立足于自身所打造的美好理想中,从而破坏了心理平衡感。

不幸总是会以一种难以预料的方式降临。疾病、失业、突如其来的变故,这些是人生常态。包括眼下的疫情亦是如此。也许许多人依旧会将这种视角贴上消极的标签,但就算我们平时不去思虑它,仍然无法改变事实。反之,哪怕这种事实每天都在网络上出现,于我们而言也不过是与己无关的资讯。归根结底,我们是一群无法接受苦难的人。我们甚至无法判定在就餐时是否旁边坐着一位喝醉酒会发疯的汉子,也无法判断自己的邻居是恶魔还是天使,哪怕她只是一位老太太或者年过七旬的房东。社会制度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人本身的恶性,但它永远不可能完美到能够遍及每一个角落。就算某件事足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其繁琐的程序也会让你精疲力竭,耗尽大量的心力。靠社会制度、靠政府、靠道德论,永远无法呈现人性的乌托邦(当然,这不意味着它们毫无作用)。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越来越表明,群体的恶性背后有其更深层次的原因,对这一原因的剖析,在凯瑟琳·泰勒所著的《洗脑心理学》中有充分的论述,在此已经超越了本文想要阐述的内容。我们只关注一个问题:该如何去面对这些恶。

如果外界不安全,我们一定会想办法高筑城楼,追求安全是人类的本能。但事实证明,我们无法获得绝对的安全,且不谈自身的疾病及迟早要来的死亡,身而为人,我们必须要和外界产生联系。西方心理学所称的心理健康,是在社会联系中保持心理平衡的健康。这种联系通过婚姻、家庭、工作以及社交体现出来。没有这种联系,就没有心理学的存在。这正如在乡下,一个农民要劳作,他就一定会有和毒蛇打交道的经历(我至今无法忘记一条蛇在我脚下慢悠悠穿过的心理阴影)。但为什么和毒蛇遭遇的农民不会因为愤怒而自杀?那是因为在他们的思维中,和毒蛇相处根本不存在公平和正义的问题。这些问题只有人与人之间才会产生。不过如果我们转化一下视角,就会发现,你既无法控制毒蛇,也无法控制其他人。

所以一开始,我们的思维就出现了问题。如果是被一条蛇咬了,我们只能自认倒霉,但如果被一个人欺负了,那我们就是受害者,就必须要想办法反抗,就必须寻求一条正义之道,否则,我们就无法求得心理平衡。寻求解决之道当然是正确的,委曲求全永远不是我们应有的做法。但问题的关注点是我们的思维,即我们以怎样的心态去行动。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能够怎样给这件事情定性,这才是一切的核心。在情境中,两位“以死抗争”的女性都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即她们通过毁灭最有价值的东西来换取她们眼中的尊严。她们的尊严不是建立在自我的认可上,而是对方的道歉上。缺失了对方,这种尊严就难以支撑了。她们甚至试图用这种方式对加害者进行复仇,通过自身的死造成对方的困境。也许她们的部分目的已经达到,但这种达到是虚妄的。她们掉进了自身所设的思维陷阱当中,在这个陷阱中,我们没有看到当事人对自身的肯定。你只听到她们在呼喊,我是对的,我被伤害了,天理何在?但你没有听见她们说,我的存在是珍贵的。

我一直认为,苦难是世间的常态,也同样认为,个人的存在是珍贵的。这两者构成了思维反省的全部。一个心智成熟的人,首先是接受自我存在的人,其次也是接受世间无常的人。否则,一旦他遇见不公,就会因这种心理产生的痛苦将自己孤立化,认为它仅属于自己。我认同苦难的存在,但不认同社会苦难的合理性,只是这种非合理化的背后有太多的原因,只有善于观察和反省的人才能够去关注。但是,苦难的常态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即跳开自身看,它其实不会选择某个人下手。当然,世间没有绝对的平等,在阶层利益固化的时候更是如此。然而,当我们被苦难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如果去寻找,也很容易发现这世间完全存在比我们更痛苦更不幸的人。我一直这样强调,从历史的维度来看,你所承受的痛苦前人也曾承受过,从空间的维度看,你现在所承受的,在地球的某个角落,也有人在承受。单单是遛狗不栓绳这件事,全中国遇见的人不知有多少(我本人就遇见过,对方也给我回了一句,我家的狗不咬人。)。我们所应诉求的是从体制机制上去完善法律法规,并且诉求有人去执行它。但就算这一切不成立,也并不代表我们仅仅是苦难的承受方,相反,一个人在遭受别人欺压时还伙同他人来谋杀自己(在我以为,自杀就是自己谋杀自己),那么他对自己的欺压程度会比别人更甚更恶劣,通过欺压自己所得到的尊严根本是一种扭曲的尊严。

心理学无法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好一些,有时它还会助纣为虐,但它的确可以让我们用另一个视角去看待自己。只要保持这种视角,在陷入固定情境时,我们就可以顺利地从思维陷阱中跳离出来。它根本不需要你去了解很多的专业知识,只需要你懂得正视自己。你必须要明白,我们在苦难的世界中成长起来,这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情。每个人产生都是一个奇迹,这不是什么心灵鸡汤,而是事实。因为,只要你的祖上稍有偏差,就不会有你的出现。身而为人,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心智的成长:有人在经历过苦难后毁灭,正如奥斯维辛的许多囚犯们,但也有人会回头去审视去总结,在无法避免苦难的情况下活出自己的人生。决定这个方向的不是别人,不管他们是恶魔还是天使,而是你,哪怕你再普通,也有足够的理由活下去。

说到这里,我想介绍一下我近年来一直采用的心理治疗方式。我称其为观想治疗。当你遇见痛苦时,坐下来,想象一下,你出现了比现在更为严重的危机,比如你最珍视的人去世了,比如你被医生宣告得了绝症,比如你破产身无分文家徒四壁,比如你身败名裂全世界的人都在网暴你……努力去体验那样的情境,探寻在那个情境下你的反应。如果在体验中产生了恐惧、不安和愤怒,就继续去追问根源,在没有得出答案前不要停止。那时,你所得出的最终答案正是你人生的意义所在。

你能得出怎样的结论?

建平 2021.12.28于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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